「人本電子報」寄出的文章
如果請父母或師長列出他們想知道的「怎麼辦」,相信「孩子不聽話」可以排在第一名。因為「聽話」涵蓋了我們所有的冀求,而「不聽話」也就自然成了我們「痛苦」的核心了。
在這種「痛苦」的長期煎熬之下,我們之中的大多數都會走上那條最直接的老路:懲罰,或以囗、或以手,或者還會輔以疾厲的顏色。然而,一次「教訓」就能解決的問題,根本就還沒有成為問題的資格;令人憂心的當然是那些一犯再犯的「不聽話」。因為再犯就需要再教訓,再教訓就引起更嚴厲的懲罰。懲罰的程度遞增,而懲罰效果遞減,同時孩子的心也和我們「相去日以遠」,直到我們投降-而孩子也不曾獲勝。這才是我們,包括孩子,痛苦的根源。
很多人都明白這個可怕的發展過程,所以比起上一代來,我們是越來越慎用懲罰了,非到萬不得已,我們總是萬般忍耐。然而,人非草木,誰也不能保證永遠面不改色,一旦爆發,大開殺戒之餘,我們甚至可以忘記當初到底要他聽什麼話!而孩子抱怨「上一次你都沒有說什麼」,專家指責「你違背了愛的教育」,這時候,我們才真正認輸了﹐午夜夢迴﹐反躬自問:孩子不聽話,怎麼辦?
要回答這個問題,必須在懲罰、再犯、再懲罰那條老路之外另謀蹊徑。人們會問,剝奪了懲罰的手段,我們不就完全解除武裝了嗎?然而,在長期全付武裝之下,我們又何曾得到什麼戰果。
所以,就讓我們先從基本理念上來開始探討。
一、要解決「孩子不聽話」的問題,首先就是不要想叫孩子「聽話」。
我們不敢奢望配偶或朋友「聽話」,只希望他們肯「聽我們說話」,也就滿 意了。因為我 們明白,別人本來就不必對我們俯首貼耳。但是對於自己的孩子,我們卻不把他歸入「別人」之列,誰叫他是「我的」孩子呢?
認定自己的孩子必須聽自己的話,正是造成「不聽話」的根本原因。要求「聽話」是一種權威心態,用權威壓服別人,只能得到反抗。有形的「頂嘴」固然是反抗,表面上屈從但內心沸騰,是一種更激烈的反抗。一方壓制,一方反抗,不僅不能解決問題,反而會製造更多問題.
二、可以把孩子升到一個「人」所應有的地位,只要求他「聽我們說話」就好。
真正的問題是如何讓孩子確實明白我們的觀點和對事理的分析,這遠比要他順從為難。大部份的孩子寧可聽大人的指示行動,也懶得用心思考所以要如此行動的理由。
行為的對錯,遠不如行為之所以對錯來得重要。我們往往忽略這一點,自以為孩子縱然明白對錯,也末必能做得對。然而,孩子不明白對錯,就能做得更對嗎?既然孩子總是要犯錯,給孩子留下犯錯的機會就變得非常重要。
我們應該用「犯錯-研究對錯」的教育過程來取代「犯錯-懲罰」的強制過程,雖然這兩個模式都要經過不斷的重覆,但前者可以真正改變孩子的行為,培養他的自主性,發達他的思想,並且提升他心智的成熟度。
三、我們必須要求自己「有話要說」。
要孩子「聽我們說話」的先決條件是我們必須有話要說。我們之中很多人只是自己認定一個行為準則,但其實並不甚瞭然於何以要有此準則。例如「用功讀書」,除了「將來過好日子」、「報答父母養育之恩」外,我們還有什麼更好的理由?如果我們要求孩子的理由連自己都很難說服,怎麼能希望孩子接受?所以,在指正孩子的錯誤之前,自己先把問題想清楚是非常重要的。
四、澄清懲罰與教育的關係。
從一個比較嚴格的觀點來說,懲罰與教育其實是沒有關係。懲罰當然有改變行為、甚至改變思想的效用,但那不是教育;教育是經由教者與受教者之間,人與人的互動關係,啟發受教者人性中的積極向上的本能,並使之得以更發展、更成熟。
然而對教育採取這樣嚴格的界定,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完全避免懲罰。為了防止緊急危難,為了立即終止某項行為,或僅僅是為了很生氣,我們都會使出殺手 。誰想要讓懲罰在教育的過程裡絕跡,誰就是想要將父母或師長變成上帝。所以,問題不在我們有沒有使用懲罰,而在我們是否明白,一旦懲罰,我們就離開了教育。
正是因為誰也無法規定我們一刻都不可離開教育,而事實上我們也並不是從早到晚都在「教育」,我們倒不必為了曾經施行懲罰而自責內疚。
其實,正如我們對孩子有信心一樣,我們對自己也有信心;只要多往正面發展,負面的表現自然就會逐漸消失;只要我們能多做教育的工作,非教育的影響就會消於無形倒不必在能否懲罰上大做文章。
慎重考慮了前述的基本理念之後,我們可以開始研究一些具體的方案。以基本理念為基礎的具體方案,應該可以逐步解決那個「怎麼辦」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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